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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2018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点击数:
科处字[2018]36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级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管理办法及通知内容,积极申报。 一、申报类别: 省级重点实验室(含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四类省级研发平台。 二、申报方式 1.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采用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法。 2.从本批次申报推荐工作开始,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行“常年申报、随时受理、定期评审”的申报和评审管理方式。我校本次申报截止9月15日,随后根据建设情况随时组织申报。 3. “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 网站(http://zdsys.hebstd.gov.cn/zdsysinfo/login/loginsb!sbindex.do)已开通,按照规定程序经依托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四类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材料。 三、申报推荐流程 1.申报用户确定申报之前,跟科研处联系,确定申报类别后由科研处分配临时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在“业务办理”功能区,通过“创新平台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模块,点击“系统入口”,登录相应用户窗口,完成申报材料上传等工作。 2.申报流程如下: (1)按照《提纲》编写申报材料; (2)进行申报材料的论证; (3)上传修改完善后的电子板申报材料; (4)从系统内打印已通过审核的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公章; (5)网上电子板申报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推荐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证明材料》、《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含论证专家组人员签字表、经专家组长再次签字确认的专家组论证意见)分别形成三个电子版文件上传系统,提交依托单位进行审核及提交。 2.纸质申请材料应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提交后通过申报系统进行下载打印,保持与电子版文件一致。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的材料内容视为无效材料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份数以相应申报类别的申报指南要求的份数再多准备两份(二级单位和学校备份),直接用《申请书》、《实施方案》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评审过后不予退还。各单位自行留存底档。 五、注意事项 各类平台的管理办法及申请书编写提纲、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申报推荐系统内下载或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科研处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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